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 新闻动态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新闻动态
原房主欠物业费,为何要现房主承担?
作者:昭通弘彩物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9/12 9:25:03  点击:616
小区住房需要缴交物业费,现如今可能已经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小区常识一样的东西,但是我们还是时常能听见身边发生一些因为物业费而产生的物业纠纷,今天,我们要讲的是买房时遇到的物业纠纷问题。
      亮相小区:
      西工区金城美邻小区
      亮相缘由: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竟以此为由不给现房主办理门禁卡,并禁止他装修
      近日,在洛工作的安阳人王先生反映,他在西工区金城美邻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毛坯房,可因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不给他办理门禁卡,也不让他进场装修,至今无法入住。
      一、原房主欠物业费,现房主装修遇阻
      王先生说,去年10月,他通过中介公司在西工区金城美邻小区买了一套面积为107.03平方米的二手毛坯房。今年2月初,王先生准备装修房屋,谁知物业公司拒绝给他办理门禁卡,原因是原房主有近4000元物业费一直没有结清。
      “物业公司说只有结清了这笔钱,才给我办门禁卡,否则不让我进场装修。”王先生说,买房时,原房主曹先生提到过欠物业费的事,并承诺会将这笔欠款结清。
      王先生给曹先生打电话,希望对方结清之前拖欠的物业费。“他承认这笔欠款跟我无关,却始终不愿拿钱。”王先生无奈地说。
      二、物业:
      认房不认人,想入住须结清费用
      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房主曹先生2014年7月1日正式交房后一直没有入住,也没有到物业公司备案申请减免物业费,因此物业公司按照规定正常收取曹先生的物业费,从交房之日算起至今,他已拖欠3913元物业费。
      其间,他们曾多次与曹先生联系,催促对方交物业费,但对方一直拒绝,到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
      “我们也没办法,只能‘认房不认人’,房子不管是谁的,若想来住必须把物业费结清。”该负责人说,房产交易需要原房主、新房主及中介三方一起到小区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物业人员也需要将户主及其家庭成员的信息进行修改,同时结算原房主须交的物业费。
      而王先生与原房主直接交易,双方并未前往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责任不在物业方。
      三、律师:
      若无约定,现房主不用承担费用
      “这笔费用是原房主欠下的,和我无关,物业公司却以此卡我,实在不合理。”王先生既气愤又无奈。
      对这件事,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耀显说:“除非王先生和原房主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不用承担原房主欠下的物业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拖欠的物业费应当由原房主承担。
      物业公司因找不到原房主而要求新房主交过户之前的物业费,这一行为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张耀显建议,王先生应和原房主、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以走司法途径维权。
      据悉,曹先生已给王先生转账1000元,还提供了一张可冲抵物业费的1000元装修押金条,但余下的近2000元欠款仍然没有着落。(微资讯摘编自《搜狐》)

来源:搜狐网


版权所有:昭通弘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未授权用户使用本程序必追究法律责任!
电话:08702226933 15987040819  传真:  邮箱:9972218529@qq.com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钻石广场弘彩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访问量:5929801      滇ICP备13002508号 技术支持:昭通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