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记者 李亚沛)没有上锁的水表房内水管损坏,堆放库存衣服的地下室被淹。
6月30日,河南商报A11版报道了省会高校生活园区一地下室积水,赔偿成难题一事。
7月1日,记者再次联系到小区物业负责人李经理,李经理坚称,水表房是由自来水公司的人锁着,“现在也没有证据证明水管是小孩破坏的”。
昨天,郑州市自来水公司第二营业所营销顾问韩先生对此事进行了说明,“第一次去抄表的时候,我们从物业那儿拿了一把通用钥匙,做抄表使用,物业那儿也有钥匙。”
此外,韩先生认为,小区的管网是开发商做的,应该承担维修责任,“考虑到居民使用问题,我们先维修了,业主可以报案来进行索赔。”
河南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认为,小区公用水表房出现问题,导致业主财产受损,如果通过小区的监控录像或者是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是人为原因造成水管断裂,业主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无法查明水管断裂原因,小区物业公司应当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张少春说,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服务管理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有义务对水表房进行日常的看护和管理,因为管理疏漏导致出现意外事故,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物业公司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物业公司的说法,张少春律师认为,除非物业公司和业主在合同中明确指出,该水表房不归物业公司日常管理和维护,否则从法律角度讲,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应当包括对小区水表房的日常看护。
对此,当事业主段先生称,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提到水表房不归物业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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