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昭通弘彩物业管理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当日下班前,值班人要对物业管理辖区的门、窗、水、电、气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值班人晚七点前必须到岗,中间不准脱岗,更不准早退,并及时检查督促及协助门岗搞好护厂巡逻。
3.值班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能及时排除的及时排除,排除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值班人要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若玩忽职守,后果自负。
5.值班室卫生要保持清洁,做好值班记录,搞好交接工作。
6.值班顺序按指定顺序执行。值班人必须将值班记录及其他物品亲自交到接班人手中,凡因交接不清造成脱岗的,一律由交班人负责,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交班人承担责任。接班人因故不能值班,须先接班后由接班人负责下转,否则,出现差错由该接班人负责。
8.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事宜。
.为便于互相督促,无论白天或夜间值班人员,上岗后必须及时到门卫签字报到,其考勤均按门卫签字为准。
10.凡值班不到造成空岗,无论白天或夜间,均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被盗,对值班人至少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