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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业主为啥要交物业费?法官把道理都讲透了!
作者:昭通弘彩物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9/3/26 14:53:53  点击:1304

大家都知道,享受物业服务,就要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可雨山区御景园小区有一位业主,住着价值几百万的豪宅,从拿房到现在8年来,每年2000多元的物业费却从来都没有交过。


因此,物业公司和谢女士还打起了官司,那么双方之间的纠纷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咱们去现场了解一下吧!


房屋漏水

业主为啥还要交物业费

???



近日,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和区人大代表来到被执行人谢女士的家里,长期以来谢女士一直拒交物业管理费,马鞍山御景园物业公司就将谢女士告上法庭追讨物业费。



雨山法院经审理判决谢女士应支付物业公司拖欠的物业管理费20373元及滞纳金200元。可谢女士拒绝履行该判决,物业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谢女士表示,她之所以不交物业费,是有苦衷的。



谢女士(雨山区御景园小区业主):


不交物业费是有原因的,当时拿钥匙的时候就发现房子漏水。结果钥匙拿过了,他又不退了。不退怎么搞呢?我所有的钥匙就放在物业。一直给我维修,维修到后来一直都没有维修好。



在谢女士的家里,随处可见漏水的痕迹,您瞧,这个房间的地板高高的隆起,足足有近十公分。客厅卧室的墙上,墙皮也出现了脱落的现象,而地下室内的墙壁,早已经发霉了。



谢女士(雨山区御景园小区业主):


我们正常,家里空调电热毯都是开着的。一年四季电热毯都是开着的。没办法睡觉,被单都是潮的。



谢女士觉得,是物业和开发商没有尽到各自的责任,没有帮她维修好,导致漏水问题到现在都没有解决。对于谢女士的吐槽,物业公司也觉得很冤枉。


 

朱宏代(马鞍山御景园物业公司负责人):


积极的去协调的,不信你可以去看看我们的日志。我们的通知,我们书面的东西都有的。我们都协调过的。物业公司你知道的,只能起到协调作用。房屋质量问题它有多种,装修之前的时候。它也许渗水,我们修好了。这个渗水也许不是我们,是房屋改造造成渗水,都有好几种的。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谢女士家装修对房屋进行了很大程度的改造,这可能才是导致严重漏水的真正原因。




在现场,就漏水原因和缴纳物业费一事,物业公司和谢女士各执一词。





据雨山区法院执行法官袁旭介绍,物业公司和谢女士之前都起诉了对方,而双方矛盾的根源也就是漏水问题。在现场,执行法官进行了调解。


 

袁旭(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每年起诉业主,业主肯定是抗拒交物业费的情绪肯定是越来越高,这样也是增加了我们法院的诉累。如果有大量的案件起诉你的话,是对你的诚信有一定的影响的,有可能是其他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你有可能一肚子委屈。



最后,执行法官和区人大代表对漏水问题给出了协调意见,得到了物业公司和谢女士的一致认同。


 

马武俊(雨山区人大代表):


找一个中介机构的第三方对房屋渗水的情况充分的进行鉴定,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房子责任,属于开发商,作为物业来说,他是你的服务对象,你要协调。属于你改造引起的原因,该你承担的,你承担。嗯,我承担。


 

朱宏代(马鞍山御景园物业公司负责人):


业主和我们永远都是一家的,因为她是我的客户。我为她服务也是理所当然的,我们物业公司会竭尽全力,去帮她协调。


经过法院协调以及物业公司表态,谢女士当场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其实在我们身边,经常会发生业主因为种种原因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而拒交物业费的事件。对此,法官表示,应理性看待,合理维权。



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宏霞告诉记者,法院每年都会接到很多起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案件。许多业主以不交物业费的方法,来牵制物业公司,希望解决相关的问题。张宏霞说,在物业公司已尽到相关责任后,业主不交物业费是站不住脚的。


 

张宏霞(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业主当然有他的苦衷,我们也是能理解的,但以此来拒交物业费,从法律上来讲,是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为他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也为他提供的服务,物业费交了,不仅仅是为你自己家的物业服务,你还包括小区里的一些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绿化、卫生啊,都是物业服务的一项内容,你不能讲物业公司没有履行这些义务,所以业主拒交物业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违反了物业服务的约定。



张宏霞法官说,作为物业公司,应该依照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只有这样,才能让业主满意。比如在马鞍山御景园物业公司和谢女士的这起纠纷中,物业公司应承担一个“管家”的角色,站在业主的角度,帮助业主沟通协调。

 

张宏霞(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涉及到房屋质量问题,那我认为物业公司,它应当有为业主和开发商联系维修,他要提供这样的服务,但你不能讲物业公司本身,负有维修的义务,但它可以提供维修方面的服务。



张宏霞说,现实生活中,物业服务打折,是物业公司和业主发生矛盾的焦点,成为业主不交物业费的一个理由。物业公司只有做好服务了,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才能让业主无话可说,物业费也自然也好收缴了。作为业主,也应当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以不恰当的理由不交物业费,也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了解到了么,因为对物业公司不满就拒交物业费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确实不尽责、物业服务上问题过多,那么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合理的途径,比如向相关的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召开业主大会等来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向物业公司提意见、要求减少物业费,甚至更换物业公司。千万不要陷入“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下降”的恶性循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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