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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占楼道,物业劝你又不听,东西丢了还怪物业,法院:没道理!
作者:昭通弘彩物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0/4/15 10:39:52  点击:941

姜女士回家时发现自己放在自家门前的柜子不见了,后听说柜子被物业搬到了锅炉房,前去寻找无果,遂将小区物业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柜子及鞋的损失共计5000余元。


近日,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驳回了姜女士的诉讼请求


原告姜女士诉称:因家中打扫卫生,原告临时将装有11双鞋的铁皮文件柜放在门外楼道内。


一天下班回家,突然发现柜子和11双鞋不见了,经多方查找,被告知柜子和鞋被被告小区物业搬到锅炉房了


但原告在锅炉房并未找到柜子和鞋。原告找到被告要求赔偿,协商无果。


后原告报警,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姜女士将小区物业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自己财产损失共计5100元。


被告物业辩称:被告并未见过原告装有11双鞋的文件柜,也没有将其搬到锅炉房。


经审理查明:被告物业曾发出关于集中清理楼道杂物的两份通知,并张贴在每个单元门的公告栏里,通知要求即日起将小区楼道内及公共区域杂物在规定日期前清理完毕,逾期不清理将视为无主物处理。


姜女士对此不予认可,认为通知上没有公章及日期,且其没有见过这两份通知。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本案中,原告姜女士将柜子放置在公共楼道中本就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在被告物业发出清理通知后仍将其柜子放置在公共楼道,且姜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其柜子由小区物业遗失,因此姜女士请求物业赔偿其财产损失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姜女士的诉讼请求。



 

物业遇到楼道堆积杂物,

可以看看下面的通知和法律法规,

这样做既合法,又合理!


关于及时清理楼道杂物的通知

 

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根据公安部门关于加强火灾防范及治安防范等工作的部署,为给您和邻居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请您不要在楼道、楼道配电间内堆放杂物(电动车、鞋架、生活垃圾等),以免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目前小区楼道内存在堆放各种杂物现象,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存在着严重的消防隐患。为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请各位业主及装修人员在*月*日前自行清理各自的堆放物,逾期未清理者,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自负 


楼道堆放的物品杂物,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一旦造成事故,物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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