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项目某些设备设施出现质量问题(如消防),不是我司所能自行修复,我司应在发生及时拍照,书写文字材料上报相关单位(邮寄,保留作为记录)。
(四)关于违章搭建,物业服务企业虽然没有强制执法权,但是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有制止和上报有关单位的义务。在违章搭建出现时,应及时拍照,给违章业主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签字并保留留底函),后按照程序上报相关单位(邮寄,保留作为记录)。
(五)关于协调方面义务问题(如业主相邻之间的纠纷、房屋质量问题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对于协调过程可以采取必要的书面签认或签收、录音录像等形式把履行作为的义务过程或内容进行保留。
(六)对于发生突发情况的发生(如火灾、水灾、被偷被盗),遇上突发情况时应对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搜集和保留相应的证据。
因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目标是服务,具有长期性、琐碎性、无形性、不可储存性等特征,物业服务质量标准难以量化,所以,让我们注重细节,注意细节的收集,细节决定成败,细致扎实地走好成功路上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