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电瓶车不慎撞人
作者:昭通弘彩物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8/27 8:47:06  点击:1256


[案情]
2007年6月21日上午18:20分,电瓶车司机陈某在销售大厅后门看楼电瓶车落客区启动车辆调转车头欲摆正车位、倒车时,一打电话的女士穿过,不慎蹭上车尾部。司机下车检查,发现人已被撞,李小姐称右脚崴了。随后,安全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拨打“120”及交警支队电话报案。18:25服务中心经理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调解和受伤人员的安抚工作。18:41救护车赶到,但李小姐执意要等交警到场再去医院。19:10,救护车让伤者签字后先返回医院,该女士也通知了单位同事。19:20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拍照、笔录,再次通知救护车返回。19:30将伤者带到医院检查、治疗;安全主管一同前往医院进行拍片。经检查,医生表示腿部未出现异常,皮肤轻微红肿,开消肿药物治疗。21:50,物业服务中心将李小姐送回,并达成协议,于6月22日下午一同到交警队销案。


[案情分析]
1. 管理处当日组织所有电瓶车人员进行讨论、分析;
2. 每周定期组织电瓶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所有司机,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
3. 对岗位操作,指定专人负责,并随时进行抽查,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处理、整改。


[实际操作]
1、加强对电瓶车司机安全教育培训;
2、严格按照行车操作流程,定期检测车辆性能;
3、及时跟踪妥善处理;
4、针对此事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版权所有:昭通弘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未授权用户使用本程序必追究法律责任!
电话:08702226933 15987040819  传真:  邮箱:9972218529@qq.com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钻石广场弘彩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访问量:6008276      滇ICP备13002508号 技术支持:昭通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