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作者:昭通弘彩物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10/1 16:48:52  点击:1586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及其地位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行政地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版权所有:昭通弘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未授权用户使用本程序必追究法律责任!
电话:08702226933 15987040819  传真:  邮箱:9972218529@qq.com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钻石广场弘彩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访问量:5915077      滇ICP备13002508号 技术支持:昭通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