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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注册认定
作者:昭通弘彩物业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8/10/24 13:56:45  点击:1197

 国务院2015年3月13日发布通知,取消物业管理师等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注册职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

  此消息一出,立即在物业行业引起热议。焦点是:物业管理师证是不是不考了?已经考了的是否还需要注册?已经注册的是否作废?

  目前,还没有来自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官方消息,各个省份人事考试网,依然有2015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工作计划。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其中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处理决定为:取消!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注册认定。

  我们这么解读:

  1、国务院通知的书面意思是:取消行政审批。即“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这个事情,行政权力不再介入。以后即使有的“物业管理师证”,上面也不会再有住建部的红章。

  2、行政权力不再介入了之后,以后的物业企业资质认定,将跟物业管理师证书不再挂钩。而且物业企业资质认定,本身就与“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相矛盾。选聘物业企业本质上就是甲乙双方你情我愿的关系,凭什么说,三级不可以,二级才可以?所以下一步,这个物业企业的资质问题,也很可能取消。

  3、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态度将决定未来物业管理师的制度走向。

  4、取消的是资格认定,而不是资格考试,物业管理师的取得有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考试两种方式,现取消资格认定,就相对强化了资格考试重要性

  5、取消的目的是通过减少行政干预,降低就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取消后,相关工作和业务将由行业协会施行自律管理。

  即物业管理师证书有可能成为一个行业内部的“水平认证”。物业管理协会当然没有权力说没有物业管理师证的个人和企业就不能怎样怎样,但如果协会有决心,依然可以以“水平认证”的形式将物业管理师制度延续下去。但是延续的质量怎样、行业内部是否认同、是否有含金量,将是对协会公信力和操作智慧的极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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