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权查看小区监控吗?物业如何做?
2025-11-19 14:51:33
admin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现行的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业主不能查看小区监控,同时也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可以随意查看小区监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据本条规定,业主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查看小区监控录像属于知情权和监督权范畴。监控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属于小区内业主集体自有财产,业主查看自己小区的监控设施设备,显然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一般在不涉及隐私和重大事件的前提下,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查看小区视频监控,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合。一些物业公司为避免可能侵犯其他业主的隐私权,规定只有警察来了才能调看监控录像,避免对物业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其目的是维护小区治安,保护住户的利益,并履行有关安装程序。在公共场合,个人必然是一个社会人,个人有自己的隐私权,其他人则有着享受安全公共环境的权利,因此不能以保护业主的隐私权为由,拒绝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物业公司有责任确认业主权益受到侵害的时间、地点、性质等信息,再向业主提供某个特定时间、地点的录像资料;有必要在小区管理规约中,对本小区业主调取监控录像予以一定的规范。这样,既可以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又能防止业主权利滥用。主要应确定其行为及结果是否同时具备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