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是冤大头,也不是许愿池里的王八
2025-11-27 15:56:20
admin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城左岸花园北区共2095户,最早的楼栋于2010年6月30日交付。2025年1月1日,连云港天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但自今年7月份起,该小区业委会和天涯物业矛盾激化,至今只收到了1200户物业费,物业入不敷出,运营艰难,决定于2025年11月30日撤场。天涯物业表示“物业不会让按时交费的业主受到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一丝讽刺,物业公司会走得光明磊落。未交物业费的,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多层0.7元/月.平方米+违约金,高层1.05元/月.平方米+违约金。”尊敬的主任:物业公司不是冤大头,也不是许愿池里的王八。小区不是你们两个人的。你两个人避开其他几个业委会成员,只在群里象征性发表资料,意见是否统一?公众号里所有发表的内容,是否有其他业委会成员参与?是否以书面形式进行会议记录?表决是否过半?可以发公众号让大家看看嘛。物业公司从不主动发公众号,你们动辄就说物业公司违法。针对你们发表的公众号内容,回复如下:公共耗能费多层每户每年:80元收取,高层每户每年130元收取。物业合同哪条注明公共耗能不够了,由物业公司先行垫付或者先行承担。你能找出这个条款,我公司就垫付。如果没有,请不要对我许愿。你可以寻找七家物业公司,代替七颗龙珠,凑出神龙许个愿望。因为处处针对物业,只要牵扯物业一点问题,不管是不是物业管理范围,你们的公众号就发布与事实不符的内容,误导不明真相的业主,并煽动业主不交物业费,导致连公共照明费也受影响,无法收到。前期项目经理问石副主任,高层130元,多层80元的公共能耗费够不够,石副主任说够,项目经理说不够怎么办?石副主任说,现在物业公司刚进入,如果多收会遭到业主反感,后期真不够,业委会再帮你们说明,一起收。因为种种原因引发的矛盾,业委会不再兑现前期承诺。2025年6月30日以前,物业公司收费一切正常,即便公共耗能不够,物业公司也有收取物业费垫付公共照明费。但从7月10日业委会主任发布的公众号文章,至8月14日发布的《北区全体业主,请捂紧你的钱袋子》,有意煽动业主不交物业费,导致物业入不敷出,无力继续垫付。因为公共照明费用低,从6月中旬开始,物业垫付公共照明。业委会一边不让物业公司正常收费,一边还想物业公司无偿为小区垫付公共耗能,好人好事都让你个人的业委会做了。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合同执行,代收代缴。物业公司不是小区用电主体。公摊费中,物业公司使用的电费,已扣除;地下人防用电电费也已经扣除,请不要恶意中伤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