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煽动业主拒缴物业费,违反法律!祸害小区!
2025-11-27 16:17:56
admin
业委会成员自己长期拒缴物业费
1.青岛高新区雨润星雨华府(包括南区和北区两个小区)两个小区总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在管物业是雨润物业。2025年11月5日,星雨华府南区和北区“业委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以“公共收益与维修资金使用完全失控、物业服务严重缺位”为由,不实指责物业,公开呼吁业主缓交物业费。2.成都市双流区蓝光江安城五期(备案名:长岛国际社区五期)该小区住宅总户数1030户,由四川嘉宝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25年8月17日,该小区业委会以微信公众号、公告等方式向全体业主发出《公开信》,号召欠费业主在账目公开审计清楚前不交物业费,并号召欠费业主统一答复口径。同时,业委会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称物业挪用、侵占全体业主共有资金,业主更不应该缴纳物业费。江安城五期业委会绝大多数成员,不但自己长期拒缴物业费,还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费是小区的“生命钱”,用于安保、保洁、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等各个方面。业委会“号召业主不交物业费”,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和负面后果。1.业委会煽动业主拒交物业费,将导致收费率持续下滑,小区基础物业服务保障能力下降,陷入恶性循环。2.业委会成员本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小区规定,按时缴纳物业费,却长期拖欠,以权谋私,给物业公司的运营带来了巨大压力。3.业委会有“督促业主缴物业费”的职责,无权限制或禁止业主缴费,其干预行为已超越业委会履职边界,破坏了基于契约和规则的社区治理基础。4.如果业委会捏造事实、诋毁物业公司声誉,可能构成名誉侵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其中包括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