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未入住,该不该交物业费?

2025-07-30 16:37:05 admin

读者来信

两年前,我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子交付后,我一直未入住,因此一直没有交物业费。不久前,物业公司通知我补交自领取房屋钥匙之日起至今1年的物业费,如逾期不交,将向法院起诉。请问,新房一直未入住,也要支付物业费吗?

专家解答

你需要按约定支付物业费。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费的缴费主体是业主,从房屋交付业主时起,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物业费。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人对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生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如电梯使用费、车辆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

业主不得以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付物业费,因为房屋交付后,业主实际占用,不论是否入住,物业服务人都要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也不得以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付物业费,因为,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所有业主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人对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管理,就是在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个人不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你以自己尚未入住为由拒付物业费,理由不能成立。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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