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拘役5个月!物业紧急提醒!

2026-04-28 09:04:43 admin


2025年10月,江苏扬州发生一起令人后怕的高空抛物事件:

王先生下班回家,正走在小区道路上,一只啤酒瓶突然从天而降,“砰”地砸在他脚前几厘米处玻璃碎片四溅,他当场惊出一身冷汗——“再偏一点,脑袋就开了瓢”。

王先生立即报警。警方迅速介入,通过现场勘查、监控调取和走访排查,很快锁定住在28楼的住户周某。面对证据,周某坦白:为图省事,他在一周内竟三次从电梯间窗户向外抛掷垃圾,包括酒瓶、塑料袋等杂物。

近日,法院依法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周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啤酒瓶并未砸中人,也未造成实际伤害,但依然构成犯罪!

法律已亮剑

没砸到人,照样坐牢!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没砸到人,就不算大事。”


大错特错!

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项明确规定:

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只要存在危害他人人身、财产或公共安全的危险,即便未造成实际损害,也可予以行政处罚。

  • 一般情形: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而若行为达到刑事标准,则适用《刑法》第291条之二【高空抛物罪】:

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周某的案例正是典型——未伤人,但因多次抛掷、楼层高、物品具杀伤力,被认定“情节严重”,直接入刑!


高空抛物,到底有多危险?


  • 一个30克的鸡蛋,从25楼抛下,可致人当场死亡;

  • 一个空易拉罐,从18楼落下,足以砸碎头骨;

  • 即使是塑料袋、纸巾,也可能遮挡行人视线,引发交通事故。


你随手一扔的“方便”,可能是别人无法承受的灾难。

更严重的是:整栋楼可能因一人行为被牵连

若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除能自证清白者外,全楼住户可能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郑重提醒全体业主


  1. 请勿向窗外抛掷任何物品——垃圾、烟头、玩具、外卖盒……统统不行!

  2. 教育家中老人与儿童,杜绝“好玩”“试试看”的侥幸心理;

  3. 阳台、窗台勿堆放杂物,防止大风刮落;

  4. 发现高空抛物行为,请及时劝阻或向物业、警方举报(物业已加强重点区域监控巡查)。



文明一小步,安全一大步


周某为省几步路、几秒钟,换来5个月自由+案底+罚款,代价惨重。

高空抛物不是“小事”,而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

我们每个人都是社区安全的守护者。

管住手,守住法,才是对自己、对邻里、对家人最大的负责。

物业呼吁
拒绝高空抛物,共建安全家园!
如发现此类行为,请拨打物业24小时热线:XXX-XXXXXXX,或直接报警。

你的举手之劳,或许正在阻止一场悲剧。

来源:物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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