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物业,公安不惯着,拘留七日
2025-08-12 08:23:02
admin
近日,内蒙古阿旗公安局天山城区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公然侮辱他人案件,及时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当日,天山城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所在小区物业微信群中,有人发布多条语音对其进行辱骂。经了解,天山镇某小区业主辛某酒后与小区物业人员因倒垃圾一事发生矛盾,后辛某为发泄情绪,在本小区微信群中用粗俗的语言辱骂物业人员,造成了恶劣影响。经询问,辛某对其在微信群中侮辱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辛某已被阿旗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2023年4月以来,刘某因对物业不满,多次在微信群内辱骂物业及物业经理尚某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近日,山东夏津县一业主张某某因对小区物业管理不满,为发泄私愤,公然在小区微信群内辱骂物业经理,言辞恶劣,对受害人的名誉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夏津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做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经查,威海居民单某某因小区物业费问题,在微信群内公然侮辱、辱骂物业经理,损害了他人个人名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单某某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