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书
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
(供参考)
甲方(车位业主/租户):
住址:
乙方(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方):
住所地:
丙方(物业服务企业):
住所地:
甲方 购买了一辆 (品牌)新能源电动汽车,现需在甲方通过 方式取得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的 小区停车场 号停车位安装 式充电设施一台。为了顺利完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保障安装后使用安全及明确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三方当事人共同作出如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1.充电设施的所有人是甲方,甲方为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若因充电设施的使用或其他情况给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其他责任人甲方同意在赔偿后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甲方购买相关保险的,甲方与保险公司应按照签订的赔偿条款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需安装充电设施的车位位于 ,充电设施安装前,甲方同意提交相关施工资料,按照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备,并监督乙方安全施工。
3.甲方负责建设集中安装的充电桩电表至充电桩车位配电设施。并同意不同车位距离电表位置的距离不同,存在电表后段配电线路长短有别,表后配电设施安装费用存在差异。充电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到供电公司办理低压业扩报装手续。充电设施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后甲方才能开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日常注意观察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甲方承诺该电表后用电仅作为该车位电动汽车充电桩使用,不得接入其他充(用)电设备,特别不得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丙方发现有甲方接入其他充(用)电设备,除向供电部门举报外,有权要求甲方拆除其他充(用)电设备。
5.车位租赁合同到期、按约定提前终止,或者甲方不再需要使用充电设施时,甲方保证及时拆除充电设施。如充电设施需拆除或者迁移电源点时,甲方须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充电设施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充电设施安装或者拆除、迁移位置时,甲方须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若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承担责任后,自行向乙方追偿。丙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提交施工资质和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施工方停工整改。
7.如相关政府部门认为充电设施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充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时,丙方有权停止充电设施用电。
二、乙方承诺:
1.充电设施施工符合国家和本地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装修管理以及充电设备安装安全等相关规定,参照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指南,并服从物业服务企业的施工管理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安装所需要的设备、工具、材料、安全劳动用品等,且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乙方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原有设施及环境,如有污染、破坏应恢复至原有标准。
4.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乙方及时清理并清运。
5.因乙方安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规范导致的安全问题,乙方同意承担相关责任。
三、丙方承诺:
1.丙方积极配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及时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指定专人配合勘察现场和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等手续。
2.充电桩电表安装位置原则上应分区集中设置,丙方有义务向充电柜桩车位提供已预留的管、线。丙方负责在原有预留电表位置不足时,与供电局方协商充电桩电表集中安装点,并向小区公示。
3.为方便小区线路、容量增容需要,丙方需积极与属地供电所联系,按照要求组织业主签名同意,向供电局移交小区配电资产。
4.对在充电设施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丙方按《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职责范围内协助甲方予以解决。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公章): 日期:
车位汽车自用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责任书
(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规定,为确保 (以下称本小区)不发生火警和消除火灾隐患,特制定车位业主/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业主/租户 为 负 层 区
号车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其防火、安全责任如下:
一、对本车位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本车位用户有义务教育树立防火意识,学习有关消防常识以及参加本小区开展的消防学习或消防宣传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法规和条款。
二、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本车位内的电气线路及设备,发现老化、破损及时更换,如需增加用电容量,应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配备相应消防灭火设施(结合实际可选择车顶加装简易喷淋或6KG的悬挂式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施,若车库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室内消火栓系统则无需配备),日后自行维护。建议为车位汽车自用充电设施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为车辆购买自燃险。
四、应设置充电监控管理系统。
五、车位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周边严禁摆放任何杂物。
六、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责任书经车位防火责任人签字后生效。若该车位中途更换车位业主/租户,则旧车位业主/租户应约束新车位业主/租户在过户前另行签订新的《车位汽车自用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责任书》,在新车位业主/租户签订责任书之前,该车位前任业主/租户应承担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该车位区域防火责任人(车位业主/租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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