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钱”?不交物业费!法院:专治“嘴硬”。

一句“随便你们怎么执行,反正我没有钱”,宁夏隆德县的张某某说得理直气壮。可他万万没想到——法律不跟你讲“情绪”,信用惩戒专治“嘴硬”。
事情很简单:张某某多年拖欠物业费、电梯费、楼道照明费,合计15000元。物业公司催了又催,他左耳进右耳出;法院判了又判,他照样当耳旁风。账户查了,确实没钱;人传唤来了,态度更硬:“无所谓,你们能拿我怎样?”
结果呢?
法院没跟他吵,直接上措施:限制高消费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天后,现实狠狠扇了他一巴掌:
想出差?12306提示“无法购票”;
计划全家旅行?机票订到一半被系统拒了;
急着贷款周转?银行秒回:“信用不良,不予受理”。

曾经的“硬汉”瞬间变“软脚虾”,主动打电话给法官:“我马上交钱!求你们快把我从黑名单里撤下来!”
这不是电视剧,这是2025年真实发生的执行案例。它撕开了一个普遍幻觉:“我没钱=不用负责”。大错特错!
物业费不是“可交可不交”的人情账,而是你签了合同、住了房子就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你拒缴,等于让其他业主替你买单——保安照常巡逻,垃圾照常清运,电梯照常维保……这些服务不会因为你“耍赖”就消失,但小区品质会因资金缺口而滑坡。
更关键的是,在今天这个“信用即资产”的时代,一次失信,代价远超15000元。
不能坐高铁?耽误的是生意和机会;
贷不了款?可能错过孩子上学、家人治病的关键窗口;
连高档酒店、子女私立学校都可能受限——你以为的“小钱不交”,正在悄悄锁死你的人生通道。
隆德县法院这起执行案,干得漂亮!
它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法律不怕你穷,就怕你不守信。
没钱可以分期,可以协商,但绝不能“摆烂式对抗”。
别再把“我没钱”当挡箭牌了。
真正的体面,不是嘴上硬,而是履约时有担当。
按时交物业费,不是给物业面子,是给自己留路。
毕竟你可以暂时没钱,但不能永远没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