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问空置房物业费打折吗?管家该如何回复?

一、管家如何专业又得体地回复“空置房物业费打折”问题?
标准话术(微信/电话/面谈适用):
“X先生/女士您好!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根据《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不得以未入住、未使用为由拒交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如电梯、楼道、消防、安保、绿化等),即使您没住,这些设施仍在持续维护和运行。不过,部分省市地方性法规允许空置房按一定比例减免(如70%~90%缴纳)。我们可以帮您查询本地是否有相关政策。但目前咱们小区所在地区(请替换为实际城市)并未出台空置减免规定,因此需按合同全额缴纳。
您若长期空置,建议办理‘空置备案’,我们可加强房屋巡查,帮您留意水电安全,也算一份安心保障。”
关键点:
引用《民法典》强调法定义务; 承认“部分地区可减”,体现专业; 明确本地政策现状,避免模糊; 提供附加服务,化解抵触情绪。
二、全国部分省市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简表(截至2025年)
城市/地区 物业费折扣/规定 主要适用条件与说明 江苏省镇江市 江苏省苏州市- 江苏省常州市- 山东省青岛市- 湖南省长沙市- 阶梯式优惠 甘肃省兰州新区-
说明:
减免通常需业主主动申请+提供空置证明(如水电用量记录); “空置”一般指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且未产生生活用水用电;
即使可打折,电梯、消防、公共照明等基础服务费仍需承担; 若地方无明文规定,则一律按《民法典》执行——全额缴纳。
温馨提示:
管家在回应时,务必先确认项目所在地是否有地方性减免政策,切勿一概而论。对可减免地区,主动协助业主办理手续;对不可减免地区,耐心解释法律依据,避免引发误解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