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多数小区的物业,始终服务不好业主?
2026-01-14 10:01:40
admin
在小区生活中遇到各类问题时,
许多业主的第一反应
都是寻求物业解决。
物业服务中心虽然始终尽力提供帮助,
但现实中,
大量诉求其实并不在其
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由于对物业管理存在普遍误解,
部分业主错误地将物业公司等同于:
房屋的产权单位
房地产开发商
政府职能部门(如社区、城管、公安)
公共事业运营商(如供水、供电、供暖公司)
这些认知偏差,
导致物业公司常常被误解为
“无能”或“不作为”
而业主的许多实际问题
也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那么,物业管理的法定边界究竟在哪里?
让我们一起来明晰。
划 重 点
我是客服人员

我是绿化养护员

我是保洁员

我是秩序维护安保员

我是物业装修巡查员

装饰装修管理。
对住户装饰装修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管理涉及墙体结构、外观的违规改动,同时对施工队伍、装修垃圾堆放与清运进行规范,防止环境污染。
我是档案保管员
建立物业档案,方便服务于住户,物业档案包括物业设计施工图、物业产权档案、住户档案、电子信息档案等。
建立并科学管理物业档案,包括设计施工图、产权档案、住户信息及各类设施的地下管网线路图等。这些档案如同社区的“血管”系统图纸,是长期安全舒适居住的重要保障。
我是设施设备维护员
公共设施设备的管护、养护。
负责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护与养护,包括供电线路、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网、二次供水设备、电梯、消防设备及路灯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双方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物业公司提供的是“质价相符”的服务,即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应与收取的费用相匹配。
物业服务的作用
专业的物业服务能为社区与业主创造多重价值:
来源:物业管理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