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提醒:在家门口、楼道堆放杂物和垃圾都是违法行为!

2026-03-03 16:01:32 admin
很多人觉得

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
放个垃圾、杂物没什么
其实不然
户门以外属于公共区域
不能擅自占用

如果每家每户都占用一点公共区域,
不仅仅影响美观,
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物业温馨提示
请不要在公共区域堆放垃圾和杂物
大家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最近,某小区一业主很生气,对门的邻居不要太过分,自己家的垃圾不放到自己家门口,反而要靠着她家放,杂物也统统往她这边堆。


每天回家都要闻那一股子腐蚀蔬菜味和鞋臭味,实在是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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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业主所说,对门邻居在楼道堆放杂物,侵占公共区域的事情,物业也是上门协调多次均未果。

邻居态度特别凶,一般人去说都是会被骂回的,只有经理亲自上门才会改。但是改不了两天,就又“原形毕露”了。

后来,该业主实在是忍无可忍,敲响了邻居家的门…

“阿姨,你能不能不要把垃圾桶放我家门口?这样很不卫生,这边消防通道也不能这么堵着的。”

对门大妈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干嘛!这是你家的吗?你要不要给我们划根线?!

“好吧。这里是公共区域,我也是业主,这里也不是你家的。你们把杂物堆在我家门口的柜子里我也不说了,你把垃圾放过来是不是过分了?”

对门大妈:我们家就是脏的!就你家干净!这个鞋架我不会拿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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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端端上门沟通,出来直接一顿骂,自己做错了事,还理直气壮图片图片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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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常见不文明行为


行为一:

垃圾扔门口却又不及时丢掉

生活中总会有这么一些懒人,他们懒得出门扔垃圾,把垃圾堆在门口,又不及时扔掉


那些厨余垃圾、易腐蚀垃圾会招惹来蚊虫、苍蝇散落出来的汤水,让本来洁净的楼道变得一塌糊涂


有时保洁员会帮业主清除垃圾,但是不能因为有人打扫,自己就不管扔在门口的垃圾了吧


行为二:

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

有一些人为了贪便利,堂而皇之地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特别是同层楼道两家门口挨得近的,最容易出现这种行为。


邻居有时候为了和睦相处,会好言相劝,写上温馨提示小纸条贴邻居家门口,但是耐不住有些人不文明,仍旧我行我素,严重影响了邻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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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三:

垃圾不封好就放门口

厕所垃圾、厨房垃圾异味最重,不封好就放门口简直就是“生化武器”。


建议将垃圾封好后放门口,但要及时扔掉,不要长期堆放!


行为四:

垃圾阻碍楼梯通行

很多人喜欢把快递盒、纸箱放在门口,特别是比较大的纸箱,占用了公共区域,阻碍了通行。


如果觉得放家里占用屋内空间,最好的做法是:及时下楼扔掉


如果某些业主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听物业劝阻,我行我素,是一种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和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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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家门口堆放垃圾杂物

违反了哪些法?


《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单位违法“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则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禁止占用电缆井、管道井,或者在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堆放杂物


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请保持楼道整洁,

及时扔垃圾,

不要堆杂物,

向文明业主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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