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新规落地两个月,多家电梯公司和物业被处罚!

2026-08-04 09:01:01 admin
电梯新规落地两个月,各地处罚案例不断曝光。电梯安全管理,正式从“谁都能糊弄”变成了“责任必须落到人头”。

一、

新规到底说了啥?

核心就三件事

2026年5月1日,新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正式施行。这次新规最大的变化是:物业公司被明确为电梯安全第一责任人

具体来说,新规强制要求三件事:

第一,必须配人。 安全总监必须是单位高层中层、项目主管、基层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安全总监,仅限企业高级管理层中统筹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人;企业可根据电梯保有量设置1名或多名总监、安全员,在履职合规前提下允许岗位兼任。

第二,必须建制度。 要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简单说就是:安全员每天查、安全总监每周排、负责人每月听汇报。

第三,违规必罚。 通报批评是起步,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还要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等地对锁机加密、违规梯控等行为最高可罚20万元。困人救援超30分钟、维保造假等,一律重罚。


二、

两个月过去,

电梯公司和物业主要栽在哪儿?

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通报来看,问题集中在这几类:

1. 压根没配人——最常见的问题

南方某省,两个住宅小区的物业既没配安全总监也没配安全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记录一样都没有,直接被通报批评。

同省某城区,一家物业公司同样因为没配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被罚。

中部某省会,一家物业公司在管的小区同样栽在“没配人”上。

西南某省会高新区就更夸张了,一次性通报了4家单位,其中一家物业直到被查到的那天都没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2. 制度形同虚设——“日周月”就是墙上标语

东部某市一小区,物业被查了一次没落实制度,复查的时候发现还是没落实,直接被立案调查。

同省某市另一家物业公司,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制度框架都没建立起来。

3. 维保记录造假——“纸上维保”现原形

一线城市某区,一家电梯维保公司的记录写得漂漂亮亮——“某年某月某日,半月保养,已完成”。但监控画面清清楚楚:那个时段根本没有维保人员出现过。更过分的是,其中一台电梯的轿门开门限制装置竟然被一根束缚带固定住,安全功能被人为废除了。

中部某市一小区,维保记录上签了两个人的名字,但监控显示只有一个人到轿厢里签了个字就走了。

同省另一市某小区,某品牌电梯的维保人员一个人签了两个人的名字。

南方某市一小区,物业的电梯维保记录未经使用管理人签字确认,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9万元。

4. 报警装置成摆设——出了事没人接

东部某市,小区电梯报警装置失效,物业被罚并责令全面排查。

中部某市某区,执法人员现场测试某小区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直接失效,物业被查处。

同省另一市,某物业不仅没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连安全管理制度都没建立。

5. 老电梯超期未检——拿人命开玩笑

西部某县,某小区10部电梯自2021年初次监督检验后就再没自行检测过,一直用到现在。

中部某市,某物业6台电梯早已超过检验有效期还在继续使用。

西南某市某区,某小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被查处。


三、

这波新规背后,行业逻辑变了

第一,责任从“管电梯”变成了“管人”。 以前物业可以说“维保是外包的,电梯坏了找维保公司”。现在不行了——你是第一责任人,维保公司造假是你监督不力,制度没建是你管理失职。新规强制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就是要把责任压实到具体的人头上。

第二,处罚从“走过场”变成了“动真格”。 以前通报批评可能就是走个形式,现在通报批评是起步,拒不改正直接罚款加信用惩戒。一个小区物业被通报批评,直接影响企业信用和后续业务拓展。


四、总结

新规落地两个月,处罚案例遍布东南、中部、西南、西北等十几个省份。这说明什么?说明这次不是“雷声大雨点小”,是真查真罚。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别再想着糊弄了——配齐人、建好制度、盯住维保,这三件事不做,下一个被通报的可能就是你。

对于电梯行业的从业者来说,新规带来的不是“麻烦”,而是机会。安全管理要求提高了,意味着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会越来越值钱。那些只会“签个字就走”的维保人员会被淘汰,但真正懂技术、懂管理的人,反而会更抢手。

来源:物业管理之家

首页
服务
新闻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