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汽车在小区被划找物业赔偿,物业该如何回复?

2026-01-16 14:44:46 admin

一、标准回应原则(4个核心)

  1. 表达关切,安抚情绪

  2. 说明责任边界,援引合同与法规

  3. 强调已履行的协助义务

  4. 提供可行解决路径(报警、保险、协商)



二、推荐回复话术(可书面或口头使用)

尊敬的XX业主:
      您好!首先非常理解您发现爱车被划后的心情,我们对此深表关切。接到您的反映后,物业服务中心已第一时间安排人员查看现场,并积极配合您调取相关时段监控录像。

根据您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现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公司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区域秩序维护与基础安全保障服务并不包含对业主私有车辆的保管义务。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车辆保管”或您另行支付了车辆保管费用,否则车辆受损的直接责任主体应为实际侵权人。

目前,我们已:

  • 协助您完整保存了现场照片;

  • 调取并备份了事发区域所有可用监控(如有);

  • 建议并协助您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若您购买了车损险或划痕险建议尽快联系保险公司定损理赔。如后续通过监控或警方锁定责任人,我们将全力配合您追偿。

同时,我们也正对小区安防薄弱环节进行排查,计划增加重点区域照明与巡逻频次,尽力提升整体安全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三、关键法律与合同依据支撑

  •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物业按合同提供服务,未履行约定致业主财产受损才担责。

  • 《民法典》第942条物业负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财产安全”的义务,但属一般安全保障义务保管责任

  • 司法实践共识:若物业已配备监控、安排巡逻、及时协助调查,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仅在存在明显管理疏漏(如监控长期损坏未修、保安脱岗)且与损失有因果关系时,才可能承担部分补充责任

四、特别注意事项

  • 切勿说“这不关我们事”“你自己没看好车”——易激化矛盾。

  • 务必做

    • 保留《事件处理记录单》,由业主签字确认已协助调监控、报警等;

    • 若监控缺失,书面说明原因(如“该点位因线路故障于X月X日报修,预计X日恢复”),避免被认定为“故意不作为”;

    • 对情绪激动业主,安排项目经理面对面沟通,展现重视态度。

五、延伸建议(提升服务感知)

即使无赔偿责任,也可主动提供:

  • 免费洗车券或打蜡服务(成本低,情感价值高);

  • 协助联系合作修理厂争取折扣;

  • 在业主群发布《车辆防盗温馨提示》,体现预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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