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汽车在小区被划找物业赔偿,物业该如何回复?
一、标准回应原则(4个核心)
表达关切,安抚情绪
说明责任边界,援引合同与法规
强调已履行的协助义务
提供可行解决路径(报警、保险、协商)
二、推荐回复话术(可书面或口头使用)
尊敬的XX业主:
您好!首先非常理解您发现爱车被划后的心情,我们对此深表关切。接到您的反映后,物业服务中心已第一时间安排人员查看现场,并积极配合您调取相关时段监控录像。
根据您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现行《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公司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区域秩序维护与基础安全保障服务,并不包含对业主私有车辆的保管义务。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车辆保管”或您另行支付了车辆保管费用,否则车辆受损的直接责任主体应为实际侵权人。
目前,我们已:
协助您完整保存了现场照片;
调取并备份了事发区域所有可用监控(如有);
建议并协助您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若您购买了车损险或划痕险,建议尽快联系保险公司定损理赔。如后续通过监控或警方锁定责任人,我们将全力配合您追偿。
同时,我们也正对小区安防薄弱环节进行排查,计划增加重点区域照明与巡逻频次,尽力提升整体安全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三、关键法律与合同依据支撑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物业按合同提供服务,未履行约定致业主财产受损才担责。
《民法典》第942条:物业负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财产安全”的义务,但属一般安全保障义务,非保管责任。
司法实践共识:若物业已配备监控、安排巡逻、及时协助调查,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仅在存在明显管理疏漏(如监控长期损坏未修、保安脱岗)且与损失有因果关系时,才可能承担部分补充责任。
四、特别注意事项
切勿说:“这不关我们事”“你自己没看好车”——易激化矛盾。
务必做:
保留《事件处理记录单》,由业主签字确认已协助调监控、报警等;
若监控缺失,书面说明原因(如“该点位因线路故障于X月X日报修,预计X日恢复”),避免被认定为“故意不作为”;
对情绪激动业主,安排项目经理面对面沟通,展现重视态度。
五、延伸建议(提升服务感知)
即使无赔偿责任,也可主动提供:
免费洗车券或打蜡服务(成本低,情感价值高);
协助联系合作修理厂争取折扣;
在业主群发布《车辆防盗温馨提示》,体现预防意识。